案件背景
被保险人接受货主委托海运出口26包铝板,2021年9月28日运抵美国收货人处发现铝板生锈水湿。铝板表面发现不同程度水渍,并存在变色、腐蚀、氧化等现象。硝酸银测试结果为阳性,表明铝板受到海水影响。货主向被保险人提赔货值约80万人民币。
案件调查情况
2022年2月8日,我司接受保险人委托介入调查。发现被保险人接受订舱委托后,将26包铝板装入两个顶部篷布状态异常的开顶集装箱中,且装箱时并未仔细检查集装箱状态,导致海运途中海水渗入,造成铝板生锈。根据运输合同,属于被保险人赔偿责任;根据保单,属于保险责任范围。
解决方案
我司在当地寻找铝板残值,并成功寻得残值约36万人民币。另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》第四章规定的承运人所享有的赔偿责任限制,被保险人本案最大赔偿责任限制为约42万人民币,扣除免赔后最终赔付37万人民币结案。